專利,大家都有聽過,也大致上知道這是一種商業遊戲;當然嘛,這年頭,蘋果電腦和我們台灣之光—宏達電在美國的專利訴訟案搞得這麼大,除非你是住在大霸尖山的頂峰,或是家裏沒訂報紙、沒牽網路、沒買電視、也沒有辦智慧型手機,不然,有誰不知道「專利」已經成為全世界商業界及科技界最熱門的話題?
專利是一項法律制度,是一項複雜的法律制度,複雜到其應用的本身在實質上會涉及”商業”、”法律”及”科技”這三個本質、特性完全不相同的範疇。一般而言,這三個範疇要搞懂、搞精、搞到出神入化,沒有個幾年歷練,大抵是別想搞出什麼名堂。話說回來,要把「發明專利」與「新型專利」弄清楚,倒是簡單多了…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