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說,申請專利實在沒有用,申請專利要給事務所賺一次,核准後繳年費又要給賺一次,如果打算告人又要給律師賺一次,還不一定告得贏,贏了也不一定能拿到錢……好像真得是耶!!!

身為多年的專利從業人員,在接觸過形形色色的專利申請人之後,實在也難以論斷:專利對於一個人或公司,究竟是資產? 還是負債?

什麼是「資產」? 什麼是「負債」?

從簡單的數學來說…資產是正值,負債是負值;這點,大家都認同。舉例來說,就算是雞蛋水餃股,就算是偏遠山區的一小塊畸零地,價值雖低,但仍是正值,就可以算是「資產」。

但是,專利是個錢坑,申請要錢,答辯要錢,年費要錢,告人更要錢…怎麼說都是「負債」,都需要不斷地去砸錢…

重點來了,這種「專利錢坑」,怎麼大家都死命申請,各國專利申請量也都屢創新高?

因為,在法治穩定的國家裏,專利是一把槍,一支砲,一種可以打擊公司,打掉競爭者的產品的武器……一種合法打擊異己的工具…

除此之外,在公司的併購、部門分割、增資、改組時,專利可以作價,被看成資產;如果”運作”得宜,可能比你的機器廠房還值錢…在帳面上,這專利的確是「資產」。

還有,如果你的技術能成功的通過消費市場的檢驗,那你還可以進行專利授權,收取權利金(當然,不會有人自動乖乖地繳費,還是要透過一些法律動作)。早年的光碟大廠、現在的LED跟很多手機製造商,都要支付權利金才能確保不會侵權。

另外,在某些特定領域(例如製藥),各家廠商自律較高,一件重要專利產出後,其餘各廠大多會乖乖等待其專利到期,才開始生產製造。這專利有效的期間,專利的功用在於保證自家產品的壟斷局面。因此,專利當然是「資產」。

另一種不太光明卻也是合法的運作,就是--收集一堆專利之後來告人,或是取得對方產品的產銷禁制令。這種合法的運作,被一些專利蟑螂大量的濫用,借以收取權利金……在專利蟑螂眼中,專利是生財工具,絕對是「資產」。

如果你(或你的公司)的專利,不拿來告人,不拿來授權,不拿來排除異己,也不拿來鑑價作價,更不會拿來創造壟斷的局面,也不去取得競爭者產品的禁制令…那當然專利就只是一張獎狀,一個需要不斷花錢砸下去的「負債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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