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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多人都申请过专利,他们大多有意无意的,把专利当成了财产。甚至因为要每年缴交年费,还有不少人还把专利当成了一种负担。从商业斗争的角度来说,专利它就等同於航母,是一种纯进攻的法律武器。因此啊,许多人对於持有专利的底层思惟,其实是有很大偏差的。今天,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。
专利法第11条规定: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其专利产品,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」。从这法律条文看,本质上,就是通过法律力量,来禁止其他公司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进行”制造、使用、进口、销售、许诺销售”。


你看到了吗?专利权,是一种禁止的力量。当拥有了专利,你手中的权力就跟美国总统一样,可以禁止或阻挡特定企业来从事进口、销售、制造、许诺销售。……美国的国家力量是蓝星第一,而且美国拥有金融霸权、军事霸权,因此,美国总统可以干预全世界所有国家私人企业的商业活动。现在,你也有机会来干涉同行竞争者的商业活动,这基础逻辑就是在於,司法体系会保障你的专利权得以实施。


你看啊,假设你有一个扫地机器人的专利,你第一个想到的是,小米也卖扫地机器人啊,所以,你可以把小米给告了。再来,淘宝天猫上也卖扫地机器人,所以你也可以顺便把阿里巴巴的马爸爸 也告了。还有,许诺销售侵权,也就是帮扫地机器人提供广告服务的百度跟微信公众号,也不能放过。当然,广东大湾区那里搞制造的工厂,也得算一份。再来,在国内有销货的国外大品牌,也不能放过啊。一通王八拳下来,人人有份儿,个个都挨揍。…这种逐个点名,绝不错杀的状况,叫做”列入实体清单”……看谁侵权,就制裁谁,扣押他的财产,禁他家的猫…互联网大厂BAT一个都不放过,过一把当美国总统的瘾,对吧?


我有个客户啊,他是个富二代。他公司是有些技术实力的,有在进行一些产品技术的开发,因此他也申请了好多专利。他公司研发出来的东西,的确也有其他公司看上眼,愿意使用他们的技术,因此啊,他也将自己公司的发明开模生产,试著进行一些线下的销售,的确他也取得了一定的销售成果;他那时可得瑟了。有一次,他去参加展会,发现有某大厂居然使用他的技术,私下一查发现,居然卖得很好。这下我客戶他就忍不住了,他就去找了律师准备进行提告。他对律师说,我的产品没有卖到全国,就是因为那家大公司偷用我的技术,抢了原本属於我的市场份额。…我种树,他摘桃,窃贼得手,小人得志…法所难容啊!我那客户发誓,他一定要告死那家侵权的公司。…他是一通发泄,那位律师听著听著,当然也是连连附和。我客户接著还说:我的产品被仿冒,专利被侵权,损失很大呀,你律师费能不能打个折?……


你说经营一家公司,凡事节省成本是没有错。我那客户为了省钱,居然还把脑筋动到了计时收取的谘商费。他在跟律师混熟了之后,就常常请那位律师吃饭,然后利用吃饭的时间,来跟律师询问专利维权的处理方式。结果那位律师吃人嘴软,也不好意思再跟我客户收取谘商费。……不是说,富二代花钱如流水、消费不眨眼吗?…一个富二代,怎么能够这麽精打细算呢?


回头我们再来说说专利这种纯进攻的法律武器。专利等於是一把刀、一门火炮,甚至一艘航空母舰。当你持有了专利这项武器,法律上就赋予你,在条件满足的前提下,可以合法用来打击商业竞争者,进而可以针对你的商业竞争对手,产生威摄力、影响力。这也是为什么华为虽然被禁止在美国销售产品,但,在美国市场的美国公司,仍然得向华为支付一笔专利使用费。


最后结论,就商业活动的干涉来看,美国的长臂管辖的范围是全世界,而你的专利权有效的范围就仅有该专利所提交、申请的那个国家。因此,真想让专利效力遍及多一点国家,最好的方法就是多向几个国家申请专利。


天授家传文韬略,跃马平凉备奇兵;商业战场上,多点专利,就是多点兵。以上,就是今天的节目。心扉倘开,运势自来,我是司南通。如果有其他问题,请在底下留言评论,我将尽量在往后的视频里,安排解答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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